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钢构有限公司;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重庆大学; 编制人员: 刘大同 胡传海 王海宏 胡晓丽 白洁如 赵彬 董宇 张惠锋 毛志兵 蒋立红 张晶波何瑞 马荣全 金钢 苗冬梅 肖玉麒 闫萍 马益福 吴宏伟 吴家鑫 王伟明 黄中广 张毅坚 张宇 戴伟 薛刚 张军 张志明 段必海 孙克平 李毅 冉志伟 刘光荣 何昌杰 廖飞 张云富 张振禹 王峰 陈平 侯盛杰 江绍忠 戴立先 陈明 陈静 吴聚龙 刘玉明 华建民 审查专家:张莉 陈国立 陈立军 郭理修 唐榕辉 高迎 毛杰 廖永 总说明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常用施工方法、合理劳动组织及平均施工技术装备程度和管理水平,并结合当前常见结构及规模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新建和扩建的建筑安装工程。 三、本定额是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阶段确定工期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参照执行;是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基础。 四、本定额工期,是指自开工之日起,到完成各章、节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并达到国家验收标准之日止的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不包括三通一平、打试验桩、地下障碍物处理、基础施工前的降水和基坑支护时间、竣工文件编制所需的时间。 五、本定额包括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及其他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专业工程四部分。 六、我国各地气候条件差别较大,以下省、市和自治区按其省会(首府)气候条件为基准划分为I、II、Ⅲ类地区,工期天数分别列项。 Ⅰ类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重庆、海南。 Ⅱ类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 Ⅲ类地区: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青海、新疆。 设备安装和机械施工工程执行本定额时不分地区类别。 七、本定额综合考虑了冬雨季施工、一般气候影响、常规地质条件和节假日等因素。 八、本定额已综合考虑预拌混凝土和现场搅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现场搅拌砂浆的施工因素。 九、框架-剪力墙结构工期按照剪力墙结构工期计算。 十、本定额的工期是按照合格产品标准编制的。 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相应增加压缩工期增加费。 十一、本定额施工工期的调整: (一)施工过程中,遇不可抗力、极端天气或政府政策性影响施工进度或暂停施工的,按照实际延误的工期顺延。 (二)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地质情况与地质勘查报告出入较大的,应按照实际地质情况调整工期。 (三)施工过程中遇到障碍物或古墓、文物、化石、流砂、溶洞、暗河、淤泥、石方、地下水等需要进行特殊处理且影响关键线路时,工期相应顺延。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的,应调整工期。 (五)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予以顺延。 十二、同期施工的群体工程中,一个承包人同时承包2个以(含2个)单项(位)工程时,工期的计算:以一个最大工期的单项(位)工程为基数,另加其他单项(位)工程工期总和乘以相应系数计算:加1个乘以系数0.35;加2个乘以系数0.2;加3个乘以系数0.15,加4个及以上的单项(位)工程不另增加工期。 加1个单项(位)工程:T=T1+T2×0.35 加2个单项(位)工程:T=T1+(T2+T3)×0.2 加3个及以上单项(位)工程:T=T1+(T2+T3+T4) ×0.15 其中:T为工程总工期;T1、T2、T3、T4为所有单项(位)工程工期最大的前四个,且T1≥T2≥T3≥T4。 十三、本定额建筑面积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计算;层数以建筑自然层数计算,设备管道层计算层数,出屋面的楼(电)梯间、水箱间不计算层数。 十四、本定额子目中凡注明“××以内(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上)” 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五、超出本定额范围的按照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工期。 (一)招标人应按照以下依据计算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工期。 1、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2、与建筑安装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3、发包方式; 4、工程质量标准; 5、施工现场交通、环境状况; 6、地质资料; 7、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8、其他相关资料。 |